上下樓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看似事小,卻和居民的幸福感息息相關。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加快,一些老舊小區是否增設電梯,又該如何增設電梯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心城區的多層無電梯住宅數量約占我市城區住宅總登記的五分之二。
我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正式啟動
為改善我市老年人居住環境,從2018年4月起,我市參照長沙、廣州等地做法,起草了《郴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并經過多部門多次研究、舉行聽證會、修改完善等一些列舉措,終于在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這也意味著我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正式啟動。
《郴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共有18條,內容涵蓋增設電梯的適用范圍、實施原則、資金籌集等方面。
《辦法》適用于我市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范圍內,未列入棚戶區改造和征收拆遷范圍,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滿足安全要求,4層以上(不含地下室、雜房車庫)且未設電梯的非單一產權多層既有住宅。
我市將堅持“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有序推進,業主自愿、統一規劃、保障安全”的原則,增設電梯用地應當在本小區建設用地建筑紅線范圍內,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園綠地,不得破壞既有建筑結構,不得壓占地下管線,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既有住宅以單元或者樓棟為單位增設電梯。增設電梯應當經該單元或者樓棟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就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籌集以及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擔達成書面協議。
經業主充分協商同意,由實施主體持增設電梯項目材料到所屬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
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要的資金,根據所在樓層、套型建筑面積等因素,可以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自行籌集,分攤比例由共同出資業主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業主委托電梯(維保)公司墊資代建,建成后業主乘坐電梯按次刷卡交費,具體交費標準、維保協議由業主與電梯(維保)公司自愿平等協商。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征收增容地價,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積,計入房屋公攤面積,可辦理不動產登記。消息來源:郴州電視臺《天天播報》